今天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那这个节日是怎么由来的呢?铸铁平台为大家介绍:选择3月15日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与美国前总统肯尼迪有关。1962年3月15日,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有关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安全消费的权利、消费时被告知基本事实的权利、选择的权利和呼吁的权利。
自3月15日起,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在全国正式实施。《新消法》增加的新内容包括:赋予消费者网购“后悔权”,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等方式购买产品可“七日内无理由退货”;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对不合理的格式合同也作出新规定。
《新消法》的修改,进一步体现了平等善待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尤其对网络购物、权益诉讼、惩罚性赔偿等有关热点加以明确。
如果消费者在购物时利益受到损坏,可拨打12315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