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件重量偏差的检验和评定程序

铸件重量偏差的检验和评定程序

 

铸件重量偏差的检验和评定程序
一、铸件公称重量和被检铸件重量应采用经计量部门核检合格的同一精度等级的衡器测量。
二、被检铸件在称量前应清理干净,浇道和冒口残余量应达到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有缺陷的铸件应在修补合格后称量。
三、铸件重理检验结果为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判定铸件重量偏差合格:1、当铸件重量大于公称重量时,铸件的重量偏差不大于铸件重量公差的上偏差;2、当铸件重量小于公称重量时,铸件重量偏差不小于铸件重量公差的下偏差。但若结果为其它情况时,应判定铸件重量偏差不合格。
四、有重量公差要求的铸件,应在铸件图或技术文件中,按规定的标注方法,注明铸件的公称重量和铸件重量公差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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